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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2020年06月30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预〔2020〕5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0〕67号)、《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粤财预〔2019〕131号)等规定,经报财政部备案,现将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安排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202)”预算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1。有关要求如下:

  一、此项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基层财政要将省级财政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落实好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支出需求;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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