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粤财预〔2020〕4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广东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155号)规定,经报财政部备案,现将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央直达部分(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安排给你们。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0207)”预算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有关要求如下:
一、此项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基层财政要加强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