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农〔2020〕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函〔2020〕1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财农〔2019〕129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柑橘黄龙病及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及植物疫情防控工作。请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此项资金通过批复2019年决算办理,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疫情)资金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