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
粤财工〔2018〕1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财办建〔2018〕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科学选取申报项目。按照《通知》要求,中央财政主要支持影响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区域、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点区域及生态系统受损严重、开展治理修复最迫切的关键区域,请各地级以上市对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科学选取申报项目,确保项目符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工作。请有意愿申报工程试点的地市根据《通知》要求,尽快组织编写实施方案、规划示意图等相关材料,于8月15日前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文将申报材料(含全部电子文档)报送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及省国土资源厅。各市人民政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30日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立超,联系电话:020-83170275;
省环境保护厅联系人: 徐淑莺,联系电话:020-87537865;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邝小清,联系电话:020-3881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