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二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鹤地水库广西库区移民扶持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二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鹤地水库广西库区移民扶持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4月27日至5月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胡中原,电话:020-83170120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附件:1.2018年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18年第二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3.2018年鹤地水库广西库区移民扶持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2018年第一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xls 附件2:2018年第二批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3:2018年鹤地水库广西库区移民扶持资金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