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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财政科学研究所

  粤财办函〔2018〕8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部署要求,突出发挥财政科研职能作用,围绕财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财政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研究,按照《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通知所称“公开择优课题”是指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研究团队,按照立项原则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选题,通过公平竞争方式获得择优立项的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熟悉财政学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主要研究人员具备扎实的财经理论知识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二)对财经形势及财政改革发展有较深认识,对公开择优课题选题方向涉及的研究内容较为熟悉;

  (三)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至少硕士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三、立项原则

  (一)课题组应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心开展研究。

  (二)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前沿性理论、财政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开展研究。

  (三)研究方法要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结合课题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既有实证分析又有理论研究的课题报告。

  (四)研究报告应具备一定的政策前瞻性,为切实破解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增强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课题组从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中选取研究题目,围绕其研究要点,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0日前向省财政科研所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科研所,邮编510030。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dczkysyj1s@163.com。

  五、其他事项

  省财政科研所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组织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择优选择研究团队,报省财政厅审批后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评审结果。经评审立项的公开择优课题项目,由省财政科研所与课题组签订《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项目协议书》并划拨科研经费(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首次拨付为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组按项目协议要求开展研究。

  附件:

        1.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选题

  2.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请书(2018-2019年度)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郑德琳,电话:020-83170625

附件1:2018-2019年度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选题.doc 附件2: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申请书(2018-2019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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