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从2018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中安排学前教育资金57,553.71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4月4日至4月1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韦媛媛,020-83170430;传真:020-83170067。
附件:
1.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安排计算表
2.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4月4日
附件1: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安排计算表.xls 附件2: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安排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