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计划的公示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工贸处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020-83132624;

  省 财 政 厅 020-83170275。

  附件: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9日

 附件: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计划表.xls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