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共2个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2018年度地质矿产勘及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资金总额7,000万元。具体如下:
1.地质遗迹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资金额度分别为800万元、1,200万元、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其中:地质遗迹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竞争性评审进行分配,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各地进行项目申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筛选项目。绿色矿山建设由矿山企业提出创建申请,经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验收,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实地抽查;2017年,我省共有60家矿山成功创建绿色矿山(其中10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绿色矿山建设难易程度和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两个因素考虑安排奖励资金。
2.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专项资金额度2,000万元。由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其厅机关有关矿业权管理处室和厅属单位的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资金明细分配计划,报省财政厅按程序审核后按实际情况下达实施。该项目资金属于省国土资源厅部门运转性工作经费,用于省国土资源厅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保障支出。
现将上述资金明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
傅培刚,电话:38817216,传真:020-38802894;
边俊景,电话:38811578,传真:020-38804694;
杨 华,电话:38817927,传真:020-38803046;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邮政编码:510620
省财政厅联系人:
王浩斌,电话:83170053
附件:
1.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
2.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
3.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
4.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xls 附件2-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xls 附件3-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xls 附件4-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矿产勘查及环境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明细安排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