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和高栏港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拟清算下达横琴新区和高栏港经济区已缴纳部分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719.57万元(其中下达横琴新区6,423.92万元,扣回高栏港经济区1,704.3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 贺 莹,电话:020-83170650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杨 华,电话:020-38817927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