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名单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计划(2017年资金部分)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委农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胡中原,电话:020-83170120
省委农办联系人:丁艳平,电话:020-37876397
附件:预下达2018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