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用途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用途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省委宣传部 020-87185220
省财政厅 020-83170072
附件: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用途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