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生产线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和《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57号)等要求,现将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生产线项目贴息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2月4日至12月10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省财政厅陈斌,电话:020-83170213)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生产线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