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2017年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2017年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胡中原,电话:020-83170120
省扶贫办联系人:黄碧云,电话:020-37876377
附件:2016、2017年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经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