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职教基地建设发展用途)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职教基地建设发展用途)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陈允,020-83170832;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职教基地建设发展方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