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安监局:苏旺胜,电话:020-83135735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樱,电话:020-83170877
附件:2017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二批)明细情况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