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第四批)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第四批)资金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元财,电话:020-83176121
省农业厅联系人:刘 娟,电话:020-37288209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第四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