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委农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委农办联系人:贺 畅,电话:020-37876358
省财政厅联系人:胡中原,电话:020-83170120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