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用途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教〔2017〕265号)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用途资金明细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省委宣传部 020-87185220
省财政厅 020-83170072
附件:1.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总表
2.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用途-文化事业建设,第六批)安排表
3.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用途-建设思想道德高地)安排表
4.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用途-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安排表
5.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地方戏曲发展用途)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1: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总表.xls 附件2: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用途-文化事业建设,第六批)安排表.xls 附件3: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用途-建设思想道德高地)安排表.xls 附件4: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用途-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安排表.xls 附件5: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地方戏曲发展用途)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