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产业共建奖补)计划的公示
为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省财政2017年安排支持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共建财政奖补资金12.5亿元。奖补资金采取“预安排,后清算”的方式,并将跨年度据实清算。
上述资金安排计划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20日(共7天)
传真电话:020-8313588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020-83170266(省财政厅)
附件: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产业共建奖补)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产业共建奖补)安排计划表
地市 | 预安排金额(万元) |
汕头 | 5800 |
韶关 | 6200 |
河源 | 15000 |
梅州 | 5000 |
惠州 | 1500 |
汕尾 | 15000 |
江门 | 12000 |
阳江 | 1000 |
湛江 | 15000 |
茂名 | 1700 |
肇庆 | 1000 |
清远 | 15000 |
潮州 | 7000 |
揭阳 | 10300 |
云浮 | 13500 |
合计 | 1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