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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专项资金计划补助额度的公示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

  为引导地方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5年省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纳入奖补范围的欠发达地区(15个市),由每市择优创建1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安排每个达标示范县省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现组织专家评审,同意15个地级市推选的15个达标示范县,每个达标示范县计划补助800万元。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日期:20159月22 日——9 27日(公示期6天)。联系电话:020-8313359383133596,020-83170275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省级

财政奖补资金补助计划表

序号

地市名称

示范县名称

分配计划额度

(万元)

1

汕头市

澄海区

800

2

韶关市

新丰县

800

3

河源市

和平县

800

4

梅州市

梅江区

800

5

惠州市

博罗县

800

6

汕尾市

海丰县

800

7

江门市

鹤山市

800

8

阳江市

阳西县

800

9

湛江市

廉江市

800

10

茂名市

电白区

800

11

肇庆市

德庆县

800

12

清远市

佛冈县

800

13

潮州市

饶平县

800

14

揭阳市

揭西县

800

15

云浮市

罗定市

800

合计

12000

                      说明:1.分配15个示范县的资金总额为12000万元

                        2.每个市一个示范县补助资金额度为800万元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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