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省级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省级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 9月18 日至9 月23 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苏智云,电话:020-83133584
省财政厅联系人: 于 涛, 电话:020-83170262
附件:2013年省级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