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 9月16 日至 9月 21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苏智云,电话:020-83133584
省财政厅联系人:于 涛,电话:020-83170262
附件:1.2014年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表 (市县部分)
2.2014年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表(省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