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资金预安排方案(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资金预安排方案(第三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8月12日至8月17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3170427、37627933;传真:020-83170067。
附件:预安排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资金(第三批)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