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
粤财工〔2018〕313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结果的通知》(财建〔2018〕885号,附件1)和省交通厅的意见,现将我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情况下达你市(详见附件2),列“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请你市根据中央认定的金额进行清算。
涉及地市资金下达及收回的,将通过2018年终批复决算资金清算办理,相应追加追减市县支出,请在当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附件1-财政部关于2018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内河船型标准化财政补资金清算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8日
附件1-财政部关于2018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内河船型标准化财政补资金清算表.xlsx 关于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