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东穗东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
2019年 第4号
广东穗东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金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7日
2019年 第4号
广东穗东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金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