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莞市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
2019年 第2号
东莞市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东莞市瑞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7日
2019年 第2号
东莞市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东莞市瑞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