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欠发达地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粤财工〔2018〕301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支出进度,经商省消防总队,现将2019年欠发达地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180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租赁消防车辆。资金列入2019年度“2240299 其他消防事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支出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请各市县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财政省直管县资金已直接下达,其余县(市、区)资金由地级市财政局转拨付。
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19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总表)
2.2019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明细表)
3.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2019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总表).doc 附件2:2019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明细表).xlsx 附件3: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