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8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车辆通行费)收支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2018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车辆通行费)收支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4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国资委联系人:伍坚志,电话:020-38307009;
省财政厅联系人:黎 亮,电话:020-83170330。
附件:2018年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车辆通行费)收支计划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