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数据) > 减税降费信息 > 税收政策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数据) > 减税降费信息 > 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2023年03月17日 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现将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二、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上下协同,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退税服务,提高审核效率,加快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强化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要最大程度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17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