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媒体关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媒体关注

广东发文保障大学生住宿:鼓励高校购买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南方+

  10月21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广东各地应多渠道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短板,根据学校情况新建、重建一批宿舍,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的人才公寓、商住楼等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优化高校学生宿舍功能设置,提升住宿质量,努力把高校学生宿舍打造成为开展“三全育人”的重要阵地。

  此外,《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贷款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以更大力度保障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及翻新。

  多渠道缓解宿舍资源紧张

  《方案》明确,支持学生宿舍面积缺口大、具备新建条件和能力的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新建一批宿舍。

  宿舍应建成什么样?

  《方案》同步给出了“标准答案”——原则上,生均宿舍的建筑面积应达到8—10平方米。

  其中,本科生四人间,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两人间,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博士研究生单人间,生均宿舍建筑面积应为20平方米。

  此外《方案》指出,按照稳慎拆除重建一批、着力改造提升一批的思路,多渠道统筹扩大优化学生宿舍资源。

  具体来看,对于使用时间长、建设标准低、存在安全隐患、设施陈旧、土地利用率低的现有学生宿舍,在符合规范的情况下,支持高校学生宿舍拆除后原址新建。

  《方案》提及,高校应全面核查学生宿舍现状,核实学生宿舍建设年份,重点关注超过30年楼龄、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的宿舍楼,尤其是超过15年未整体更新修缮的宿舍,以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宿舍。

  针对上述宿舍,要通过对现有宿舍实施改扩建、修缮、装配化改造提升等多种方式,提高改造翻新和二次提升效率,提升消防安全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为更大程度缓解宿舍资源紧张,《方案》明确表示,鼓励高校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的人才公寓、商住楼等社会用房,补充宿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

  支持“贷款”建宿舍

  根据《方案》,在宿舍新建及改扩建工作中,高校应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多元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债务风险。

  《方案》建议,高校可依据自身发展实际,优化学校经费支出结构,统筹生均拨款、学费、住宿费等财力情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学生宿舍项目建设投资,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步实施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合理安排建设节奏,确保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方案》对高校宿舍建设给予大力度保障——

  鼓励各高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在省级举债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可对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适度支持;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市属高校阶段性利用商业贷款支持学生宿舍建设政策;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贷款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

  《方案》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宿舍项目,争取纳入省重点项目和省科技教育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项目,加大建设协调和调度力度,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办理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快办理施工许可、加强质量监督,牵头组织开展联合验收等工作,提高宿舍“落地效率”。

  为保障学生“住得好”,《方案》还提倡学生宿舍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等新技术、新工艺,争创国家、省级优质工程。

  此外,应强化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方案》表示,要优化学生宿舍功能设置,将党建、学习、休闲、娱乐、健身、社团活动等空间与学生宿舍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广实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模式;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大力营造环境育人氛围,全面提升“三全育人”质量。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