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获评“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
近年来,广东各级财政紧贴退役军人需求,落实财政投入责任,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及拥军优抚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今年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广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被评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
广东财政夯实服务保障政策体系。聚焦政策制度建设,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出台《关于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财政职能,加强政策设计,细化涵盖应急救助资金、教育培训补助、就业创业扶持、税收优惠、补贴政策、医疗保障等“1+N”系列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强化财政资金保障,2021年—2024年全省财政共统筹约10亿元服务保障工作经费,实施“强镇带村”工程,建成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约2.7万个,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和“全覆盖”。
广东持续提升抚恤救助水平。落实优抚补助应补尽补,连续19年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省近40万优抚对象应补尽补。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8亿元,对“老少边穷”等财力对薄弱地区按比例给予补助,为全省超8万名退役士兵解决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完善公共优待服务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待政策。调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安排省级优抚医院预算经费3.1亿元,赋能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创新帮扶援助模式,在全国率先设立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10亿元,2024年7月,该基金已累计拨付资金超2亿元、救助8,375人次。
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广东强化培训力度,在全国率先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工作,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目前累计超10万名退役军人参加。2021年以来,省级财政安排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约3亿元,实施“戎归南粤”就业创业工程,助力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奖补支持,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顶格标准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支持模式,安排资金举办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和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开展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助力退役军人实现从“退役”到“就业创业”无缝衔接。
积极保障走访慰问“有温度”,广东财政支持开展优抚对象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的慰问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常态化走访慰问制度,让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温暖。助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有力度”,安排专项资金1.08亿元,支持87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集中保护部分零散烈士墓迁移。2021年-2024年共申请中央资金1.4亿元,支持10个重点苏区老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纳入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1146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大幅改善。支持先进典型宣传“有深度”。支持举办“广东最美退役军人”等活动,持续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烈士、尊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