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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准施策促发展 助企纾困显担当

2022年05月19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是今年广东省财政重点工作之一。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近日我厅先后出台了多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等,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日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

  高标准落实政策要求 预留份额提至40%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称,该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高标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提出的有关政策要求。

  例如,《办法》要求,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广东省财政厅则明确要求,将其中的30%提至40%,将60%提至70%。

  同时,在价格评审优惠以及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体采购方面,原则上按照《办法》规定的上限落实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例如《通知》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各预算单位应当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10%(工程项目为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为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通知》还强调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按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鼓励推行预付款制度,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

  保证金收取不搞“一刀切” 加强管理是关键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不少企业面临资金难,加强保证金管理可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称,该厅为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规范收取保证金、健全保证金管理机制、加强对保证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等有关要求。

  “对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收取,我们不搞‘一刀切’,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收取,如要收取则要规范收取。但对中小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我们要求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同时我们也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诚信供应商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虽不搞保证金收取“一刀切”,但广东对于保证金的管理十分重视。据了解,广东省财政厅不但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健全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规范,将保证金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还要求按照保证金收取标准和退还程序建立保证金收退流程,并按采购项目逐一建立保证金管理台账。同时强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已收取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工作。对于自查发现应退未退的保证金,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进行清理清退等。

  保证金是否按标准收取,有无按时退还,怎么管?为抓好政策落实,广东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情况的日常监管,将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情况纳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重点内容,对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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