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合作区】税收优惠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记者从9月10日广东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提出的完善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的落实措施将会很快实施。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表示,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的发布将会对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港澳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提供新空间、创造新机遇。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提出的完善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这将会有力推动高端人才和企业加速在横琴、前海聚集。据了解,具体的落实措施将会很快实施。
《横琴方案》提出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合作区企业来说,有三大利好:一是优惠产业范围更加聚焦,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包括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等;二是优惠力度更大,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等政策,将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优惠形式更多样,对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领域的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合作区企业“走出去”。
《横琴方案》提出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合作区人才来说,也有两大利好:一是受益群体由境外人才拓展到境内外人才,优惠范围更加广泛;二是优惠方式由差额补贴调整为直接免征,纳税人享受政策将更加便捷。这将对合作区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前海方案》明确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至2025年底,与之前相比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优惠范围大幅扩大,优惠目录产业由四个增加到五个,新增了商务服务业;二是优惠门槛进一步降低,将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要求从70%以上降低为60%以上,扩大了受惠企业范围;三是征管措施更加便利,由税务机关直接提请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来判断企业是否享受优惠,不再需要企业提供证明材料。通过这些政策,将会更有力地增强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戴运龙表示,接下来广东将按照《横琴方案》《前海方案》要求,站在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全力推动企业、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把独特优势转化为聚才优势和发展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