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安排8亿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自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持有广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包括乘用车和货车)予以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万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0.5万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0.8万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0.3万元/辆;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专项行动提前结束。上述省级财政补贴可与各地市汽车消费补贴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