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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今年省级财政预算新增1214亿

2020-07-30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余嘉敏 骆骁骅)受益于新增债务限额和抗疫国债额度下达,广东省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增长。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2020年省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根据方案,广东(深圳除外)计划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48亿元,加上抗疫特别国债366亿元,今年我省省级财政预算相应增加1214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122.9亿元

  在本次新增债务限额中,一般债务限额164亿元列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年初的6761.77亿元调整为6925.7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84亿元,以及财政部下发至广东地区的36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一同列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2072.9亿元调整为3122.9亿元。

  具体而言,新增848亿元债务限额将由819.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和28.2亿元外债转贷构成。前者含一般债券135.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财力薄弱地区;专项债券684亿元,按照支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外债转贷的28.2亿元内含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21亿元,将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结合防控支出需要分配。

  抗疫国债全部转移支付市县使用

  此次预算调整还有一笔特殊收入,为财政部下达我省抗疫特别国债,总额是504亿元,其中广东地区366亿元、深圳138亿元。

  方案明确,广东地区366亿元将全部转移支付市县使用,列“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

  根据财政部规定,抗疫特别国债可预留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后续解决基层特殊困难。对此,广东地区将按总额366亿元的20%预留73亿元,本次先行分配293亿元,统筹兼顾“一核”建设需求和“一带一区”偿还能力,支持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据介绍,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风险指标,利息由中央全额负担,本金由地方分年偿还。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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