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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财政应急预案保疫情防控“五到位”

2020年02月06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本报讯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制定了《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财政收支政策、资金拨付、应急采购、后期处置、监督检查、总结评估等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工作部署到位、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财政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启动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立足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首先,迅速建立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指导下,省财政厅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省财政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专班,统一指挥省级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迅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落实值班和联络员机制、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统计报告和信息传递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应急保障工作任务;积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其次,明确应急保障措施。针对预案确定的四种情形,明确可同时采取或部分采取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在财政收入政策上,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的财政困难地区,上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并积极向中央申请补助;在财政支出政策上,根据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经费保障等政策,结合全省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经费保障措施,所需资金按规定多渠道筹集保障到位;在资金快速拨付上,各级财政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进行拨款,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最后,推进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省财政厅及时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物资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并做好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据统计,截至2月3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含中央财政补助)共落实防疫资金45.82亿元,对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及统筹医疗物资保障等方面工作给予强力支持,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代兰兰)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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