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疫情防控经费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速拨款
日前,《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应急预案(试行)》出台,明确可同时采取或部分采取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财政收支政策、资金拨付、应急采购、后期处置、监督检查、总结评估等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财政收入方面,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的财政困难地区,上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并积极向中央申请补助。
支出方面,根据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经费保障等政策以及我省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经费保障措施,所需资金按规定多渠道筹集保障到位。
各级财政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进行快速拨款,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我省还推进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