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媒体关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媒体关注

大湾区人才注意!节税政策来了 政府补贴个税细则已出台

2019年06月24日 来源:新京报

  6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向广州、深圳、珠海等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据悉,这一《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实际上,早在今年的3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称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通知》的发布,只是对早先的相关政策进行规则细化,方便落地。

  这么一来,高端人才每年到底能节约多少个税?5月末,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在2019年未来论坛·深圳技术峰会上就已经对此有所解答,他透露,对在深圳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和紧缺人才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深圳市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返还。他表示,“你100万年薪,本来要缴45万的税,现在只要缴15万,你一下子多了30万,家里面的人很高兴,所以你的日子也会更好过。”

  据悉,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得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才能享受上述的个税优惠呢?《通知》称,申报人应当具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纳税,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这三个基本条件。

  同时,申报人还应当符合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在广东省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认定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紧缺急需人才这两个条件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办法,将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其中,各市科技(外专)部门是高端人才的认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则是紧缺人才的认定机构。今年7月底前,珠三角九市的人才认定办法将报广东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外专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实施。(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 编辑 王宇 校对 刘军)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