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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9年03月07日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才轩报道: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是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近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财政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加快促进科技创新、加强会计服务交流、发行使用新增债等方面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加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资金和政策支持涉及四个方面

  据广东省财政厅介绍,资金和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围绕便利粤港澳三地要素自由流动、互利合作等健全配套财政政策。

  二是支持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落实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安排35亿元通过定向组织、对接国家、“揭榜”奖励、并行资助等方式,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器件研发。

  三是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落实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安排14.62亿元支持重大平台与基地、实验室建设等;安排3亿元支持推进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和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等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

  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实现广东省科研资金顺利“过境”。安排1亿元支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基金项目预算7000万元。

  加强大湾区科研合作和会计服务交流

  在财政管理方面,广东省财政也提出了支持政策:

  一是实施大湾区科技联合资助计划,港澳特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可承担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经费资助,实现广东省财政科研资金顺利“过境”;二是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财政科研资金绩效;三是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粤港澳会计行业服务合作交流。

  债券分配发行管理精准对接

  另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予以支持,2018年安排珠三角九市666亿元,倾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在财政部提前下达的限额内,安排珠三角九市515亿元,并将根据财政部全年下达限额情况,继续研究给予支持。

  在新增债发行管理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对接,有效整合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实现“三个整合,三个首次”,即:整合大湾区土地资源,首次发行跨地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整合大湾区水资源,首次发行水资源专项债券;整合大湾区金融资源,首次引入澳门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投资者。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2019年,广东省财政将配合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大布局,研究制定支持推进大湾区建设的财政政策,为实现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严丽梅 岳才轩)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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