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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或为企业减负30亿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

  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减轻企业收费负担,近期,省发改委公布《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方面,我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出台的收费清理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还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挖掘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的空间,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出台了一系列取消、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省发改委解读??

  最终实现“零收费”是方向和总体要求

  此次公布的3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共包含164项涉企收费项目。尤其是《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我省建立健全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目前,对我省现行的涉企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核对,剔除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行政职能已转移的收费,并全面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对各部门提出的合法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及修改补充的基础上,将我省现行有效的9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其中国家定项目84项、省定项目12项。目录清单的编制发布,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重要抓手。今后,确需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报国务院批准,并纳入清单管理。

  此外,我省不仅推动行政事业性服务地方“零收费”改革,更是明确提出了政府最终实现“零收费”是方向和总体要求。

  如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堤围防护费,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市将地方收入与省级收入同步免征,对没有同步免征地方收入的市县,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征收标准:即按现标准下调20%,对不能按营业额计征的个体户及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免征,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可以实行“封顶”政策,鼓励地市同步减负等。

  省财政厅解读??

  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近期,省财政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收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在此过程中,省财政厅还由此汇总、整理、制订形成广东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为保证专项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我省各地、各部门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严格监督检查等措施,对清理规范措施有序推进。

  据介绍,为督促各地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清理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了升级检查组,组织全省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督查活动。同时,多地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阳光行动”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年度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任务,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保障企业减负政策的落实。

  据省财政厅统计,2013年以来,广东省共取消、免征、缓征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36项,单2015年,我省就取消和暂停征收12项中央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机构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30亿元。

  专家解读??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于海峰表示,广东此番大范围取消、免征、缓征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仅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对其长远发展有好处,而且也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具体体现。实际上,尽管本次免征的数额与广东的财力相比,虽然看起来并不多,但无疑为市场释放出强烈信号,对其他省份也将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不仅是近期我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运用财政手段支持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之一。近两年来,省政府出台了稳定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涉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外贸形势、促进消费需求、支持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落实税费优惠等诸多方面。

  于海峰表示,理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过程也是理顺分配关系的过程,这对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有积极意义。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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