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这十年 | 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财政部会计司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创新变革,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开放包容,推动我国会计事业积极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继承与发展、改革与创新、融合与开放的奋进之路。纵观非凡十年,会计作为一项工作、一个行业、一支队伍、一门学科都取得了重大进步和成绩,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应有贡献。
会计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十年来,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挥会计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基础性作用,修订完善了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专项修正并推动修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二是修订并有效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三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会计人员诚信建设,逐步形成了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会计法治环境。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全面推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重要决策部署,财政部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十年来,相继制定发布基本准则、存货、固定资产等10项具体准则及2项应用指南,1项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7项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11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5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1项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和3项具体指引,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并推动全面有效实施,为新时代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夯实基础。修订或制定工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等相关会计标准,促进相关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标准,不断满足相关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企业会计标准持续完善
坚持高质量建设和高标准执行并重,为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总基调,同时密切关注我国企业会计实务发展需要,修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形成包括1项基本准则、42项具体准则和15项准则解释在内的准则体系。二是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建立企业会计准则“制订完善—指导实施—强化监管”的闭环工作机制,持续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报,出台准则应用案例和实施问答,积极回应并解决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技术问题;制定相关会计处理办法,及时应对“处僵治困”、国企改革、增值税改革、碳排放权交易、永续债、资管产品、疫情期间租金减让等相关的会计问题,为服务经济社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支持;先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全面规范财务报表列报,统一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标准。三是制定推广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动实现会计凭证全面数字化管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实现电子凭证从开具、接收到处理、存储等各环节全流程无纸化处理,助力降低社会资源消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社会审计标准更加健全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实施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以“中国实践国际化、国际准则中国化、准则解释实时化、准则操作具体化”为新发展阶段推进标准建设工作的思路,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高质量职业标准体系。2012年以来,职业标准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修订了33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6项职业道德守则、46项应用指南、18项问题解答、13项专项业务指引,完成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改革,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职业准则体系整体保持与时俱进,可操作性不断增强,发挥了对专业服务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成为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水平的重要制度保障,为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计职能转型实现突破
为服务各类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会计职能持续转型升级。一是管理会计建设方面,形成了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34项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54项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同时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助力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二是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控规范的持续跟踪和监测分析;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和分析工作;引导推动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做好专项内控制度研究,发挥内部控制对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活动、防范投资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会计信息化建设方面,基本完成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发布海关电子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等会计信息化标准,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大幅提高会计信息的集成度和共享度,基于信息化的会计审计质量明显提升。四是可持续准则方面,全面参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组建进程,积极争取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在华选址,助推我国候选人参选理事会席位。
会计人才素质明显提升
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会计人才制度建设,实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营造会计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会计人才制度。紧扣会计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制定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管理,制定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制定印发10余项考试评价制度;发挥高层次财会人才引领作用,制定4项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方案。二是人员队伍结构。截至2021年底,具备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会计人员达到754.78万人,具备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达到267.97万人,具备高级资格的会计人员达到22.44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长148.02%、91.59%、173.56%。三是高端会计人才。截至目前,累计招收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员1886人,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高端班学员242人,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员120人,培养会计名家70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累计培训7.6万人次。调整优化高端培训项目,进一步聚焦企业总会计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岗位能力和中青年人才培养。
会计服务市场更加繁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会计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更友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在审批上做减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批,下放代理记账机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临时办理审计业务等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了会计领域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会计服务市场持续快速发展,行业规模持续快速壮大。截至2022年9月底,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分支机构)约9000家,执业注册会计师10万余人,分别比2012年增长43.86%、74.69%;全国代理记账机构9万余家,执业人员30余万人,根据系统备案数据,均比2012年增加了约三十倍。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已备案公告95家。二是在管理上做加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并牵头贯彻落实。大力倡导质量优先发展,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文件;狠抓服务质量整治,强化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优先发展,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工作,有效整顿市场秩序。上线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推行全国统一的审计报告报备验证,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效能。三是在服务上做乘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函证数字化建设,提高会计管理服务效率。支持部分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不冠地域名,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营商环境,十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增长了近2倍,会计服务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全面参与会计国际治理,巩固并增加我国在会计国际治理各层级各机制中的席位,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治理结构改革、发展战略调整,以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等标准制定,不断增强我国在会计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持续深化会计国际合作,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基础上,先后实现中欧、中英、中瑞会计准则等效互认,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会计准则趋同倡议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成功举办多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中英、中俄审计准则等效互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亚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日韩会议等合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对国际准则制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会计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改革重点问题,积极推动会计学科建设、理论建设,广泛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切实加强会计理论研究规范和引导,构建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与被告相关理论、环境资源相关会计确认计量披露理论,开展业财融合、数字化智能化与财务报告及其审计变革相关研究,在推动信息技术与会计工作紧密结合等会计实践中广泛发挥理论先导作用。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站在历史新起点,财政部会计司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出发,牢牢把握会计审计标准制定和实施“两个重点”、切实抓好行业和人才队伍“两个管理”、持续强化法治化和数字化“两个支撑”、努力实现会计职能对内对外“两个拓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积极推动我国会计事业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