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省财政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7月17日—7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直接向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书面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0-83170070,传真020-83170067。
2.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直接填写意见建议。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