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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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等规定,为规范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升科研项目资金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省财政厅对《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修订稿)》(详见附件,修订部分用下划线标注),现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3月29日-4月7日,共7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直接向省财政厅(科教和文化处)书面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0-83170070,传真020-83170067。
2.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直接填写意见建议。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修订稿)》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修订稿)》修订说明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4-18 15:38:00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意见建议 | 提交时间 | 采纳情况 |
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功能,方便后续项目运转 | 2023/4/4 | 采纳。第八条第(六)项“优化改进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已有相关表述。 |
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外部财会监督 | 2023/4/7 | 采纳。已将第九条第(五)项修改为“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加强大数据分析,将日常监控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结合,提高科研项目资金监管效率”;第九条第(三)项和第三十七条已增加“加强财会监督”相关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