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107号令)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省财政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粤财法函〔2020〕7号)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意见时间
5月13日—5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金融处),联系电话:020-83170900,83170036;
2.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1.《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