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eng
留言日期:
2021-05-06
主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内容:
我们是广东省致福公益促进会,属于省级非营利组织,由于2020年12月税务局要求上交备案资料,我们于2020年12月2日提交了税务局要求的补充资料。并向税务局提交的2020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备案,目前并未收到认定结果,税务文书事项通知单并未有查询的方式,在贵局网站上也未能查询到。之前在2018年12月14日取得广东省第十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对于2020年度能否在汇算清缴中进行免税,保持疑问,因2020年开具了捐赠票据,但是在申报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然不能免企业所得税。所以我想咨询如何能查询认定结果以及认定结果出具的时间*(目前省财政厅以及省税务局军查询不到),以及对于捐赠的扣除事项存在疑问,因为5月31日就要完成汇算清缴,希望贵局能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5-08
答复时间:
2021-05-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广东政民互动平台上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的公告》(公告〔2020〕4号),自2020年3月4日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委托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实施。省级非营利组织可按《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0〕3号)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市税务部门报送免税资格申请材料,由所在地市财税部门联合进行审核认定,申报材料办理进度查询等可询所在地市财税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的资格有效期为5年,如社会组织在2018年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其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可至2022年,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流程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省税务局。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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