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19-06-25
主题: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满复审的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我单位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已到期,咨询有关部门(省社会组织总会),让我们等省财政厅官网有关政策公布才可以申请延期,并告知财厅官网关于财税【2018】13号文件无关今年的免税申请问题,且为收到可以通知办理的通告。但是我们查了官网,又说以那份文件为准,2018年1月1日实施。现在我单位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以到期且快过期,我们到底是等政府发布公告,还是找什么部门办理这个问题?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7-02
答复时间:
2019-07-02
答复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广东政民互动平台上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省民政厅规定2019年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使有关省级非营利组织申报免税资格时能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增强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的严谨性,我厅将会商省税务局,结合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报送时间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有关通知届时将在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省级有关非营利组织可关注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免税资格申请材料。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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