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林林
留言日期:
2019-12-17
主题: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学分认定流程
内容:
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得分100分,公告说竞赛结束后,落实好“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0学分”的政策。按要求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后,问题如下: 1、怎么在系统里添加?有没有添加的流程? 2、学时申报形式选“可折算学时形式”后,选择“其它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认为可计算的成果”?还是说学时申报形式选“其他” 3、施教机构名称为必填项,施教机构要填写哪个单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20
答复时间:
2019-12-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广东政民互动平台上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1.登录后,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点击“学时记录添加”。

2.选择“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3.当选择上述选项后,施教机构非必填项。如需填写可直接填写“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或“广东省财政厅”。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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