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凉.spring.桦
留言日期:
2021-12-29
主题:
继续教育
内容:
我2015年从事会计辞职回家带孩子,今年又继续从事会计工作,想继续教育,如何 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1-04
答复时间:
2022-01-05
答复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广东政民互动平台上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您属于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中办理信息采集后登录继续教育功能,查看学习资源并完成继续教育。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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