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迪迪
留言日期:
2019-11-11
主题:
会计继续教育的要求
内容:
您好!请问: ① 我在大学毕业后至今每年都有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且今年通过了中级会计职业资格考试,是否是从明年才需要在网上进行网络课程的学习、考试——针对中级证书进行继续教育呢? ② 如需继续教育,是从东奥等平台录入身份证号就可以将继续教育记录在我的名字下吗?还需要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申报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1-12
答复时间:
2019-11-12
答复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广东政民互动平台上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属地原则,请按您工作单位属地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60学分,公需科目学分30学分。省属企业继续教育和具体学分折算方式:详见“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系统链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查询-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办事指南(省属)”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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